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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区分持股平台为公司及合伙企业的两种情境,试图就自行离职/违规被辞员工(下称“离职员工”)拒不返还所持激励股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文章最后也将为拟采用实股激励方式的企业就本文所讨论的潜在风险提供条款设置建议,以增加股权激励实施风险的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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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3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共计69条,内容横跨总则、物权、担保和合同,是对《民法典》的一次整体性和框架性的解释,极具实务指导意义。基于此,星瀚微法苑预计用三篇系列文章,为大家深入理解并熟练运用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提供参考。
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特设“星瀚公司法实务指南”专栏,以帮助读者们更好地理解、应用新法规。
上文提到法院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后的处理流程,对申请人申请破产清算后,法院将如何审查破产申请、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后续的流程等问题进行了基本介绍。本文将关注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债务人如何在破产受理审查阶段行使异议权以保障自己的权利。